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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当作助力车卖 车行为车主的损失买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www.mopei8.com  2013-03-14  摩托车配件
核心提示:为逃避税费,摩托车冒充助力车卖的现象在市场上屡见不鲜,一旦出事故,由于助力车无法买保险,市民往往需要多搭上万元赔款。南京中院昨天发布的一起机动车“大牌小标”消费维权案中,法院最终判定,出售假助力车的车行应为车主的损失赔款买单。

驾驶“燃油助力车”的赵先生与行人胡某相撞,造成14万元经济损失,由于双方是同等责任,赵先生以为只要赔7万元,谁知鉴定后却发现助力车气缸容量达95ml,远超过燃油助力车的排气量上限(30ml),属于正宗的摩托车。如果赵先生按照买摩托车的方式购买了交强险,那么12万元可由交强险赔付,双方只需分摊2万元。但由于助力车无法买保险,南京浦口法院最终判决赵先生承担交强险限额内赔偿12万元,超出部分还需承担一半即1万元。

为了挽回损失,赵先生将经销商雍记车行告到法院,要求车行为自己的损失买单。浦口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赵先生因未投保交强险多支付赔偿款6万元,该损失是雍记车行销售不合格“燃油助力车”造成的,根据相关规定,消费者因商品缺陷造成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遂判决赵先生多赔的6万元由车行支付。

承办此案的浦口区法院桥林法庭法官邵晓瑞介绍,遇到此类问题,消费者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起诉助力车的生产厂家。法官还建议,消费者在购买车辆时要尽量选择正规渠道,并保留购买凭证。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顾敏 
 
关键词: 燃油助力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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