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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质监抽查摩托车 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4.9%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www.mopei8.com  2012-09-03  摩托车配件
核心提示:广东省质监局9月3日通报摩托车产品质量省级定期监督检验结果,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4.9%。

本次检验了广州、珠海、佛山、梅州、惠州、东莞、江门、清远等8个地区51家企业生产的摩托车产品共67批次,依据GB 14621-2011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GB 14622-2007 《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工况法,中国第III阶段)》、GB 7258-2004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16735-2004 《道路车辆 车辆识别代号(VIN)》、GB 14023-2011 《车辆、船和内燃机 无线电骚扰特性 用于保护车外接收机的限值和测量方法》、GB 20073-2006《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制动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GB 17353-1998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转向锁止防盗装置》、GB 15365-2008《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图形符号》、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和要求,对摩托车的排气污染物排放 (双怠速法)、排气污染物排放(工况法)、转向锁止防盗装置、转向装置、安全防护装置、车速表指示误差、整车标志、车辆识别代号(VIN)、无线电骚扰特性、图形符号、制动性能、生产一致性核查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检验发现10批次产品不合格,标称生产企业涉及广州三雅摩托车有限公司、增城市东阳摩托车实业有限公司、广州盛江摩托车有限公司、广州峰光实业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陆豪摩托车有限公司、广东大冶摩托车技术有限公司、江门镇怡摩托车有限公司、中山国驰摩托车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华南摩托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大运摩托车有限公司。主要不合格项目为排气污染物排放 (双怠速法)、排气污染物排放(工况法)、生产一致性核查等。

据悉,广东省质监局已责成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定期监督检验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关键词: 摩托车 质监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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