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以来,灵石县城区部分路段摩托车夜间飙车现象较为突出,部分路段此起彼伏、尖利刺耳的引擎轰鸣声音,严重影响市民休息。特别是高速疾驰、左插右挤的摩托车,已对市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很大威胁。
灵石县公安局要求,即日起,该县公安局治安、交警、巡警将联合执法,严查以竞技、追求刺激或者以赌博为目的的摩托车飙车等违法行为,禁止摩托车在公共道路、广场、公共停车场、园区等公共场所,非法集结赛车、飙车。组织摩托车竞技、表演等活动须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并在规定场所进行。
灵石县公安局同时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拼装、改装摩托车,或者擅自拆除摩托车排气管、消音器。对已改装、加装非法装置,未按规定安装号牌、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摩托车,车辆所有人须尽快进行自查和整改,未整改前一律不准上路行驶。
即日起,如果再有摩托车驾驶人违反上述规定,构成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交警部门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于构成治安管理违法行为的,灵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将按照 《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今后,灵石县群众如果在发现夜间飙车违法行为,可随时拨打110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