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前,张先生在禹城市一家摩托车配件商店给自己的摩托车更换了化油器,花去165元。为了能在保质期内享受保修服务,张先生要求商店老板开具发票。老板却以发票已经用完为由,让他过几天去拿。5天后,张先生去拿发票的时候,老板又说税务机关的售票系统坏了,让张先生再过几天来拿。张先生感觉其中另有蹊跷,就跟老板理论,问老板是不是没有发票,故意拖延,老板则一味搪塞,张先生非常生气地回家了。
吃晚饭时,张先生跟朋友说起这件事,朋友告诉他可以打国税局的纳税服务热线投诉。听完朋友的建议,第二天张先生就拨打了禹城国税局的纳税服务热线,并将自己的遭遇告诉了工作人员。禹城国税局个体科的税务人员接到转办单后,立即派人通过税收征管系统查询摩托车配件商店的相关信息,得知该商店是未达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每月领用发票金额为1万元。经实地核查,发现该配件商店实际从事摩托维修业务。通过检查、统计维修记录,发现该商店每月营业额达3万余元,远远大于起征点。在事实面前,商店老板最终承认由于维修业务比较多,发票经常不够用,而他又不想按实际营业额申报缴税和领购发票,所以才经常向顾客推说没有发票。
事后,商店老板主动到当地税务机关作了税务信息变更,并申请调整起征点,每月按3%的税率开具发票和缴纳税款。张先生也如愿地拿到了165元的维修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