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上门宣传 店主不知不能销售
今日上午11点,成都交警一分局民警与工商部门来到销售三轮车的店铺。在簇桥中街一家名叫“易成电动车行”店内,放着崭新的三轮车。民警对老板进行宣传,不能再销售不符合规定的电动三轮车。工商部门对经销许可证进行检查,该店是具有经营资格的店,可以销售自行车等其他经营范围允许的物品。
店主介绍,如果不是民警上门宣传还不知道不能销售三轮车。面对媒体,店主不愿意多说。门外的三轮车主们纷纷表示,自己的三轮车不是拉客用的,是用来接送娃娃的。家住簇桥的易师傅,花了几百元钱购买了一辆二手电动三轮车,每天接送孙子。现在民警宣传开三轮车需要驾照,他打算将三轮车处理了,买个自行车接送娃娃。
链接:关于加强机动三轮车管理的通告
其它城市对三轮车的规定:
杭州市:严禁电瓶三轮车从事非法营运活动,电瓶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交通违法行为的,按照机动车进行处理。严禁非法生产、组装、改装和销售电瓶三轮车。
西安市:严禁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轻便摩托车、摩托车、汽车等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从事非法载客营运活动。电动三轮车以及超过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按照机动车进行处罚。无牌无证的电动三轮车、轻便摩托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严禁上路行驶。
济南市:三轮车”是指非机动三轮车和机动三轮车。禁止拼装、改装机动三轮车以及为非机动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禁止驾驶拼装、改装三轮车上道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