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资讯 » 正文

[成都]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 须考取驾照、上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www.mopei8.com  2011-01-19  摩托车配件
核心提示:成都市公安交管局发布通告《关于加强机动三轮车管理的通告》按规定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行驶在路上必须考取驾照、给车辆上号牌。

民警上门宣传 店主不知不能销售

今日上午11点,成都交警一分局民警与工商部门来到销售三轮车的店铺。在簇桥中街一家名叫“易成电动车行”店内,放着崭新的三轮车。民警对老板进行宣传,不能再销售不符合规定的电动三轮车。工商部门对经销许可证进行检查,该店是具有经营资格的店,可以销售自行车等其他经营范围允许的物品。

店主介绍,如果不是民警上门宣传还不知道不能销售三轮车。面对媒体,店主不愿意多说。门外的三轮车主们纷纷表示,自己的三轮车不是拉客用的,是用来接送娃娃的。家住簇桥的易师傅,花了几百元钱购买了一辆二手电动三轮车,每天接送孙子。现在民警宣传开三轮车需要驾照,他打算将三轮车处理了,买个自行车接送娃娃。

链接:关于加强机动三轮车管理的通告

其它城市对三轮车的规定:

杭州市:严禁电瓶三轮车从事非法营运活动,电瓶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交通违法行为的,按照机动车进行处理。严禁非法生产、组装、改装和销售电瓶三轮车。

西安市:严禁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轻便摩托车、摩托车、汽车等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从事非法载客营运活动。电动三轮车以及超过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按照机动车进行处罚。无牌无证的电动三轮车、轻便摩托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严禁上路行驶。  

济南市:三轮车”是指非机动三轮车和机动三轮车。禁止拼装、改装机动三轮车以及为非机动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禁止驾驶拼装、改装三轮车上道路行驶。

来源:成都全搜索  作者:向鹤玲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凡注明来源摩配吧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注明出处。非本网作品均来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企业新闻
 
品牌展示
 
摩托车与配件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免责条款 | 版权隐私 | 网站留言 | 粤ICP备16059886号

官网微信公众号

官网公众号

摩配吧微信客服

摩托车配件批发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