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大学生陈某拿着一份彩色小广告到迎胜派出所报警,称他被骗走1600元。陈某是泰城某大学即将毕业的大学生,考虑到即将参加工作,陈某想买一辆摩托车做代步工具。正巧陈某在路边发现一小广告,上面写着有人出售二手摩托车。陈某便和其联系,对方说有一辆九成新的摩托车,只要1600元,陈某觉得很合适,但对方提出要陈某先交400元的保证金,陈某当时也没多想便把钱给对方打过去了,后来对方又说需要先支付400元的过户费,陈某又给对方打了400元。
再给对方联系,对方又提出和他单独见面不安全,让他再交400元的人身安全保证金,否则就取消交易,钱也不退了。于是陈某又给对方打过去400元,再次联系对方,对方说要再汇400元,凑齐1600元,就直接和陈某交易。陈某觉得1200元都汇过去了,于是又给对方汇400元,再次联系对方时手机已经打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