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27日,山东莱芜市钢城区里辛镇某村刘小林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由东向西行驶在332省道时,在钢城区广通达贸易公司门口处,与前方驾驶电动自行车顺行左拐弯的张大明发生了碰撞。张大明左脸面部神经瘫痪,经鉴定为重伤。肇事者刘小林本来以为也就是小小的意外,擦破点皮,当时并没有选择逃离,但当得知伤势的严重性时,他傻了眼。
为了治病,张大明前前后后光医药费就花了四万余元,而肇事者刘小林一直靠做建筑工地临时工谋生,除此之外全家并无其他经济来源,四万多元对于刘小林这个四口之家来说无疑是个天文数字,况且,他是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缺乏法律知识的刘小林一家人开始后怕起来。于是,经过一夜的思想斗争,第二天,全家四口人一起踏上了潜逃之路。
刘小林潜逃后,五年里民警多次走访他潜逃前所居住的村子,但一直没有任何消息。2011年7月,刘小林被网上追逃。在一次走访中民警发现,刘小林的妻子已经带着儿子回家,但没有找到刘小林,对于刘小林的去向,他的妻子拒不透露,只是坚持说“早就联系不上了”。同时,周围的邻居也表示没有见过他。但经过民警的细心观察推断,刘小林并没有走远。终于,有人提供线索,夜晚曾见过刘小林回家。原来,为了掩人耳目,刘小林早出晚归,很少有人知道他已经回来了。
在得知这一消息后,考虑到刘小林一家的实际情况和困难,民警并没有立马进行抓捕行动,而是想通过温情规劝的方式,让刘小林投案自首,争取从轻处理。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个案子,民警对双方当事人展开工作:一方面,劝受害者张大明能做到互相理解;另一方面,对肇事者刘小林的妻子进行多次规劝和普法教育,让她真正了解到,只有让丈夫投案自首,主动赔偿对方,才能真正减轻对他的处罚。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刘小林的妻子筹钱对受害方进行了赔偿,而在兑现赔偿金的当天下午,刘小林主动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