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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扩大市区部分区域道路禁止摩托车通行范围的通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www.mopei8.com  2011-08-05  摩托车配件
核心提示:为规范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秩序,保障市区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的通告》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扩大市区部分区域道路禁止摩托车通行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11年8月22日零时起,禁止摩托车(包括两轮摩托车、正三轮摩托车、侧三轮摩托车。下同)在以下区域内的道路上通行:

1、湘江以西区域为:潇湘大道、二环线、岳麓大道、麓谷大道、枫林路、麓景路、龙王港路、金星南路合围区域内的道路(含边界道路)。
2、湘江以东区域为:湘江路、二环线、芙蓉北路、福元路、锦绣路、汽配路、京珠高速、长沙大道、新花候路、香樟路、绕城高速合围区域内的道路(含边界道路)。
3、橘子洲大桥、银盆岭大桥、猴子石大桥。

二、根据我市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禁止摩托车通行的区域将继续扩大,具体执行时间和范围另行通告。

三、摩托车驾驶人违反禁止通行规定的,对驾驶人处以一百元罚款,并暂时扣留车辆至指定场所。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长沙城区禁摩区域示意图

8月22日零时起实施的禁摩范围


 

长沙扩大禁摩范围

红色部分为目前禁摩范围,蓝色部分为扩大的范围

来源:长沙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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