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期间,每日7时至21时,正三轮摩托车、人力货运三轮车,禁止在东街、西街、南街、荆州街、檀溪路、长虹路(三九酿酒厂路口至白马广场路口)、人民路(老汽车站路口至工业区路口)、前进路、大庆路、解放路、长征路、丹江路、春园路、中原路通行(运送鲜活农副产品的除外)。其余三轮车及电动车、两轮摩托车在行驶时,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除限行外,三部门还将对摩托车无牌无证、牌证不全、逾期未检、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人力货运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客货混装、逆行、载物超长超宽超高等交通违法进行重点整治。
对于“四车”交通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对不服从管理、阻碍执法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以警告或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