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购摩托车不索取发票 惹了一场官司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www.mopei8.com  2013-01-10  摩托车配件
核心提示:在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今天,有些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不索取购物发票,甚至连收据都不打,可当购买的商品和货物存在瑕疵,引发法律纠纷时就无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2年4月8日,才某某在都兰县某农机销售处购买了价值4500元的摩托车一辆,双方约定先预付500元,余款分期支付。才某某推走摩托车后,没有索取购物发票,预付现金500元后也没有索取收据,仅是在对方的购物登记簿上记录自己交款500元的字样。事后才某某分三次交付摩托车款4000元,交付车款后还是没有索要发票。没想到,这样的交易行为给自己惹了一场官司。2012年9月25日,摩托车销售商因才某某未结清购车款将才某某告上法庭。才某某后悔自己当时没有索取发票和收据,打官司时缺乏证据,结果输了官司也丢了面子。

都兰县人民法院法官表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当索取购物发票、产品质量合格证等,发生纠纷时才能有利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西海都市报  作者:张庆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凡注明来源摩配吧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注明出处。非本网作品均来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企业新闻
 
品牌展示
 
摩托车与配件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免责条款 | 版权隐私 | 网站留言 | 粤ICP备16059886号

官网微信公众号

官网公众号

摩配吧微信客服

摩托车配件批发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