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济南市交警支队槐荫大队车管所的工作人员在对一辆准备挂牌的摩托车进行检查时发现,电脑系统中所提供的数据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上的数据不符,经过仔细检查,民警发现合格证上的数据是经过人为修改的。
车主岳先生告诉记者,这辆摩托车是6月30日在济南购买的,在购买时销售商就告诉他摩托车的轮胎是不符合国家公告要求的,无法挂牌,但是销售商私自将出厂合格证上的数据改了。
济南交警支队槐荫大队车管所副所长高继建向记者介绍,在对摩托车的检验中,民警不但要对车辆进行检验,并且要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以及电脑系统中的数据进行对照,数据不相符的车辆绝对不可能检验合格。“目前,此案已经移交给辖区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