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东省及全国摩托车零部件企业:
接到广东省机电进出口办公室的通知(粤机电函[2013]23号):
广东省政府决定第2次对辖区内企业给予资助(政府补贴),支持企业报名参展2013年12月20日-22日在广州琶洲举行的第四届中国国际摩托车、电动车及零部件交易会(简称“摩交会”)。
一、广东省政府的补贴标准和条件是:
1、每个参展企业最多可获补贴2个标准展位,每个标准展位补贴7900元。[注:一个标准展位摊位费(优惠价格)为7900元]
2、对每个光地特装的参展企业,最多全额补贴18平方米光地租金,光地租金为每平方米700元计,最多可获补贴金额为12600元。
3、补贴条件:参展企业须具备进出口权资质,自2010年起3年内的有外贸进出口业绩(以海关数据为准)。
4、具体申报和补贴的工作由广东省汽车工业协会负责对接。
咨询电话:020-83817135 联系人:钟秀媚
二、对广东省未符合补贴要求的企业,和全国各地摩托车、电动车及零部件企业,可采用赠送2014年第五届“摩交会”标准摊位来补偿本届参展企业。
注:第五届“摩交会”将于2014年6月下旬继续在广州琶洲举办。
申报和补贴的具体程序:由“摩交会”执委会授权广州市鑫冠展览有限公司联系企业报名参展。咨询电话:4001-020-811,135030-53953 联系人:罗奇玉
三、报名参展截止时间:2013年12月5日
此致
2013第四届广州“摩交会”执委会
中意摩托车展览(北京)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