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资讯 » 正文

摩托车新国标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www.mopei8.com  2011-09-13  摩托车配件
核心提示:日前,记者从省市环保部门获悉,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摩托车排气污染排放限值新国标,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次实施的新国标,主要是对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均包括两轮和三轮)怠速和高怠速工况下排气污染物限值和测量方法进行了规定,适用于摩托车型式核准和生产一致性检查以及在用车的排气污染物检查

成都与国内多数城市一样,目前环保部门均以控制汽车污染为主,暂时没有将摩托车纳入大规模执法检查。不过,市环保局表示,对于主要聚集在郊区的摩托车,其监管也将逐渐趋严。

污染大:多种污染物排放的“主力”

记者从市环保局获得的数据显示,成都中心城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中,机动车排放的二氧化氮占全部二氧化氮排放的43.1%,排放的碳氢化合物占总排放的31.3%,而其排放的一氧化碳更是占到总排放的75.4%。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类型的机动车排气污染其实相差很大。根据市环保局关于机动车排气污染现状与控制对策研究的成果,机动车尾气排放的一氧化碳、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颗粒物和氮氧化物,均主要来自摩托车和占道时间较长的轻型客车,这两类车辆的“贡献率”超过年排放总量的50%。其中,摩托车对一氧化碳、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颗粒物的“贡献”最大,分别为44%、70%、79.4%。

成都市环科院专家介绍,摩托车的污染物排放如此之大,主要是因为摩托车保有量较大,污染控制技术低,行驶速度小,车辆劣化严重。专家称,通过控制摩托车、轻型车、大型车的数量,以及提高摩托车和轻型车的排放控制水平,可以很大程度上减少成都机动车的污染物排放量。

新国标:下月起出厂摩托车须达标

摩托车污染控制技术低的状况正在逐步改变。据悉,环保部2007年曾发布了工况法检测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放标准。此次发布实施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将在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的生产及在用车的排气污染物检查,发挥强制效力。

此项新国标实施后,即10月1日起,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在进行型式核准和生产一致性检查时,均应按照该标准规定进行双怠速法排放检测。在用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在进行排气污染物检查时,其排气污染物也应达到新标准确定的限值。其中,型式核准和生产一致性检查是保证在生产环节达新标,在用车检查则可保证其在使用阶段加强保养和维修,以减少污染物排放。

摩托车排气新标准的执行主要在控制企业生产时达标,所有车型上市前均应通过环保部的型式核准,即保证出厂时达标。资料显示,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在执行新阶段排放标准后,执行新标准排放的型式核准车型,从排放控制限值来看,与老标准相比单车实际污染物排放量平均下降50%左右,即单车污染物排放可削减大约50%甚至更多。

目前,成都与全国多数城市一样,自今年7月1日起分阶段实施的机动车国四标准,暂时没有涉及摩托车。不过,市环保局人士称,尽管摩托车主要聚集在郊区市县,但今后也将逐步加大对摩托车的污染防治力度。

来源:成都商报  作者:祝楚华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凡注明来源摩配吧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注明出处。非本网作品均来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企业新闻
 
品牌展示
 
摩托车与配件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免责条款 | 版权隐私 | 网站留言 | 粤ICP备16059886号

官网微信公众号

官网公众号

摩配吧微信客服

摩托车配件批发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