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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将以酒驾为重点 严查摩托车主交通违法行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www.mopei8.com  2011-05-05  摩托车配件
核心提示:5月1日“酒驾新政”施行以来,烟台多名摩托车骑手因酒驾被查处,并且,烟台“醉驾入刑”第一人也是摩托骑手

达到报废标准未报废的摩托    多分布在农村和城乡接合部

昨天,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车管所了解到,全市现有88.3万辆摩托车,目前大约有3000辆摩托车达到了强制报废标准,尚未进行报废。

据交警部门介绍,这部分达到报废标准、尚未报废的车辆主要是分布在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由于农民车辆报废意识淡薄,车辆报废后就扔在家里,或者卖了废铁。从执法部门查车的情况看,在交警部门的严管态势下,烟台驾驶报废摩托车上路的情况很少。对符合报废条件的摩托车,交警部门已注销登记,并禁止上路行驶。在执法过程中,对于报废摩托车,市交警部门绝不手软,发现一辆,查处一辆,强制报废一辆。

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摩托车稳定性差,车速又快,一旦与汽车相撞,后果一般都很严重。部分摩托骑手因为各种原因,交通安全意识较差,存在着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不戴安全头盔、不遵守交通规则等问题,再加上个别摩托车车况较差,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其中酒后驾驶摩托危险系数最大。

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结合5月1日起施行的“酒驾新政”和目前全市“迅雷2011”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下一步组织警力深入农村和城乡接合部,以酒驾为重点,严厉打击摩托车骑手交通违法行为。

六种情形摩托车应报废    两轮摩托最长寿命13年

据市车管所衣卫东警官介绍,根据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摩托车报废标准暂行规定》,六种情形的摩托车应当报废:一是累计行驶里程达到10万公里的轻便两轮摩托车、轻便三轮摩托车、两轮摩托车和边三轮摩托车,累计行驶里程达到8万公里的正三轮摩托车;二是使用年限达到8 —10年的轻便两轮摩托车、轻便三轮摩托车、两轮摩托车和边三轮摩托车,使用年限达到7 —9年的正三轮摩托车;三是车辆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四是摩托车燃油消耗量超过国家《公告》确定的相应排量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百分之二十的;五是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六是经修理、调整或者采用排放控制技术后,排气污染物或噪音仍然超过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

按照该规定,摩托车达到使用年限或累计行驶里程后,依据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和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检验合格的车辆,可延长使用年限,但延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延长使用年限的车辆,应当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增加检验次数,一个检验周期内连续三次检验不合格的,应当强制报废。

衣警官告诉记者:“对于轻便两轮摩托车、轻便三轮摩托车、两轮摩托车和边三轮摩托车,烟台执行的是10年报废年限,符合条件可延长3年使用年限,即最多13年就必须报废;对于正三轮摩托车,烟台执行的是9年报废年限,符合条件可延长3年使用年限,即最多12年就必须报废。”

市区部分路段摩托车禁行    交警严查摩托驾驶员违法行为

随后,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自2006年3月1日起,为加强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交警支队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进一步加强了对市区摩托车的管理力度,取消开发区、莱山区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二轮摩托车的挂牌限制(三轮摩托车除外)。

同时,规定芝罘区滨海北路—迎宾路—环山路—南迎祥路—红旗中路—青年南路—青年路—北马路(含以上道路)区域内的道路,以及山海路北段(塔山隧道南口以北),禁止悬挂芝罘区及军、警号牌以外的各类摩托车通行,禁止悬挂芝罘区号牌的三轮摩托车通行;芝罘区南大街(建设路至解放路)禁止悬挂军、警号牌以外的各类摩托车通行。

莱山区滨海中路—港城东大街—山海路(含以上道路)区域内的道路,以及观海路、迎春大街全路段,禁止悬挂芝罘区、莱山区及军、警号牌以外的各类摩托车通行。

据交警部门介绍,5月1日起“醉驾入刑”,醉驾指的是醉酒驾驶机动车,而自行车和助力车属于非机动车,因此“醉驾入刑”不适用于骑自行车和助力车的人。但交警提醒市民,酒后及至醉酒骑车非常危险,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酒后勿驾车,酒后也别骑车。

来源:水母网  作者:董方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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