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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明年1月22日扩大限摩限电范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www.mopei8.com  2010-12-13  摩托车配件
核心提示:13日上午10时,福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陈敏秀通报,经福州市政府批准,决定从2011年1月22日起,在原有“四纵四横”限制摩托车、超标准电动自行车和未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通行路段的基础上,延伸以下16条路段和7座大桥限制摩托车(包括二、三轮摩托车)、超标准电动自行车和未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通行。
延伸限制通行的路段和大桥

  往东延伸限制通行路段3条:塔头路(西起东大路六一路口,东至连江北路塔头路),福新路(西起五一北路福新西路口,东至连江北路福新中路口),福马路(西起古田路六一路口,东至连江中路福马路口)。)

  往南延伸限制通行路段7条:连江中路(北起国货东路连江中路口,南至江滨中大道连江中路口);六一路(北起六一路古田路口,南至上三路六一南路口);八一七路(北起八一七路古田路口,南至江滨中大道路八一七南路口)白马路(北起白马路乌山路口,南至江滨西大道白马南路口);西二环南路(北起工业路西二环南路口,南至江滨西大道西环南路口);国货路(东起连江中路国货西路口,西至杨桥西路工业路口)。

  往西延伸限制通行路段3条:杨桥路(东起杨桥路白马路口,西至洪山大桥杨桥西路口):乌山路(东起古田路八一七路口),西至江滨西大道乌山路口);上浦路(东起工业路上浦路口,西至江滨西大道上浦路口)。

  往北延伸限制通行路段3条:铜盘路(南起华林路北大路口,北至北环西路铜盘路口),福飞南路(南起铜盘路福飞南路口,北至北环中路福飞南路口)华林路(南起华林路六一路口,北至北环中路华林路口)。

  在此次延伸限行的7座大桥分别是洪山大桥、金山大桥、尤溪洲大桥(含引桥)、三县洲大桥(含引桥)、解放大桥、闽江大桥、鳌峰大桥。
限行路段允许已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通行

  在以上限行路段和大桥(含引桥)允许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通行。在以上限行路段和大桥(含引桥)与非限行道路相交的路口,允许摩托车、超标准电动自行车和未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横穿。除执行公务的警用摩托车外,违反上述规定在限路段和大桥(含引桥)上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管理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1至2月劝导阶段 3月开始严查

  限行措施实施后,人交通管理部门将采取先教育劝导,后查纠处罚的措施。

  舆论宣传阶段:2010年12月中旬至1月下旬,由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延伸“限摩限电”路段的通告及工作措施;在限行路段路口设置限行交通标志牌。

  教育劝导阶段:2011年1月下旬至2月底,对闯禁行的摩托车、超标准电动自行车和未注册电动车开展教育劝导,不罚款,不扣车,引导市民遵守限行规定,促进限行措施的顺利实施。

  严查严管阶段:2011年3月1日起,公安机关将全警动员,在限行区域道路严密设点布警巡查,强化管理。

      警方提醒:警方将在限行路段路口和大桥口设置限行交通标志牌,请市民朋友注意按交通标志牌提示行驶,严禁摩托车、超标准电动自行车和未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驶入限行路段和大桥;已注册的电动自行按照非机动车管理,路权明确,其合法通行权利受到保护,应挂牌上路行驶,并随身携带电动自行车行驶证,以确保在限行路段、大桥通行。

  同时警方还提醒市民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请及时到挂牌点上牌,超标准电动自行车尽快到换购点换购。
来源:东快网  作者:何珍 肖彬 徐达华 陈恭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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