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摩托车数量发展快、单位占道率高、尾气排放量大、通行机动性强、安全稳定和防盗性能差,是城市交通拥堵、空气质量下降、交通事故和治安刑事案件增多、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增大的重要原因。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摩托车行车秩序,根据我市摩托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突出、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较多的实际情况,我市在龙华路、卜奎大街中段禁止摩托车通行的基础上,站前大街、青云街(南马路至中环南路)、新明大街从4日起,6时至20时禁止摩托车通行,从而进一步减少交通事故、治安案件,减轻交通噪声、尾气排放等对城市的影响,实现提升城市形象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