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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开展驾乘摩托车专项整治 最高可罚款1500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www.mopei8.com  2010-11-02  摩托车配件
核心提示:11月1日,记者从三亚交警部门获悉,为切实规范摩托车行车秩序,三亚市公安局根据省公安厅的有关通知要求,决定自2010年11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戴头盔,拒超载,文明驾乘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

三亚市交警部门介绍,只有依法取得驾驶证,并驾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的摩托车,方可上道路行驶。上道路行驶的摩托车,应当悬挂摩托车号牌,具备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同时,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载人时且不得超过核定载人数,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

据了解,此次整治行动的重点是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和驾驶摩托车超员载人等两类交通违法行为。对当场查获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责令驾驶人、乘车人当场纠正并戴上安全头盔后,可不予处罚,但不自行纠正或拒绝纠正的,可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对查获摩托车超员载人的,坚决予以当场纠正,并处以警告或者50元罚款后放行。

与此同时,对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的摩托车、驾驶假牌假证摩托车及驾驶摩托车冲卡、不服从检查等拒绝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最高可依法处以15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南海网  作者:冯丹 谢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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