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车一人 -- 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机动三轮摩托车、重型载货汽车、行人
从6月1日开始,沈阳市将利用一个月时间,开展严厉查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五车一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照上限处罚。
昨日,在动员会上,沈阳市公安局局长许文有介绍,目前沈阳机动车保有量约84万台,按道理,沈阳市的承载量不应该超过80万台,在这种情况下,要想保障畅通,必须“解决目前能够解决的问题”。
许文有说,整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要从公安机关开始、要从部队开始、要从党政机关开始,没有严格管理和依法管理,就不会有社会的进步。
违法行为按上限处罚
6月1日开始,公安部门全警出动,并且集中抽调200名警力,成立交通整治督察大队,不分昼夜、不分时段,对全市交通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全市767处灯岗,早晚高峰时段都有志愿者进行义务协勤。
行人、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机动三轮摩托车、重型载货汽车等“五车一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照上限处罚。
不按线行驶、不按信号通行、不按规定停车、不依次等候、不遵守禁令标志、不服从交警指挥六项扰序致堵的交通顽症将重点进行查处,公安部门每日要抽查一定数量的电子警察抓拍机动车违法记录,在媒体上予以曝光。
同时,要对全市328处道路交通隐患进行治理,6月份要治理完成三分之一的交通安全隐患路段。难以迅速治理的,要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并采取有效的管控措施,保证交通安全。
公车违法在媒体曝光
对于公安局、部队、其他党政机关的车辆违法现象,公安机关将联合纪委、政法委、驻沈部队等部门,全方位、高频次地开展联合整治。查处的党政机关违法车辆、驾驶人,要在新闻媒体曝光;对查处的军警车辆,一律转递至军队监理部门处理,并要求其通报处理结果。
另外,要在黄河大街、南京街、南五马路、建设大路、文化路、崇山路、风雨坛街、西顺城街、广宜街、市府大路十条主干路,创建交通秩序规范街路。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对侵占公交专用道的违法车辆的查处力度。
6月底划定停车位
6月底,沈阳市将完成城区主次干道、重点商业区和居民小区周边的停车泊位施划。对住宅小区外夜间停车场,要组织保安等专门力量,设置监控设施,实施规范管理;对沿街单位门前的停车泊位,由各沿街单位实行“三包”管理。公安、城管、物价、工商等部门对辖区内所有收费停车场逐一检查,对非法经营、违规经营、乱收费等违法行为进行治理。
会上,许文有说:“要背水一战,必须打赢这一仗。要通过我们的努力,争取实现沈阳市交通秩序的好转,让老百姓感受到这个城市的文明。 ”
将从6月1日起严格执行的部分处罚措施
对在三环路以内区域,健全人或外地人驾驶机动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上道路行驶的牌证齐全的,对驾驶人处200元罚款;对有证驾驶无牌机动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的驾驶人,依法扣留机动车;对无牌无证驾驶机动三轮摩托车的,依法扣留机动车,并一律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对违反法律规定,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违法停车行为一律依法处罚,对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的予以清障拖移。不走斑马线 罚款5元不看灯通行 罚款10元跨越隔离栏 罚款30元沈阳2006年就曾发布行人交通违法处罚标准,但一直以教育为主,今后将严格执行处罚标准,罚款与教育并行。对机动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处罚:车辆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无证驾驶的,酒后或醉酒驾驶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对不能提供车辆合法来源证明的将进一步依法处理电动自行车在青年大街等12条市区主要街路走禁行路的根据规定将被处50元罚款。强行通行,不听劝阻,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处2000元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扣留其电动自行车,直至缴纳罚款为止。对于电动自行车、自行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未安装固定座椅载人或者所载人超过12岁的,处10元罚款;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处30元罚款;遇有停止信号时,没有停止的,处50元罚款,拒绝缴纳罚款的,依法扣留车辆直至缴纳罚款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