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拟出口到苏丹的三轮摩托车配件,在增城口岸实施装运前实施检验时,被检出部分配件存在不合格情况,现执法人员已向相关企业出具不合格通知单,要求进行整改。12月15日,记者从增城检验检疫局获悉,这是该局首次检获得不合格的出口摩托车配件。
据介绍,这批摩托车产品属于整车套件,一共54套,金额近3万美元,规格为1500CC的三轮摩托车散件,到达苏丹之后再组装成整车。
执法人员对这批出口商品进行检验检疫时,发现部分配件存在不合格问题,经第三方实验室检测,结果显示,该批出口苏丹的摩托车配件前照灯的灯泡和灯座非标准灯泡和灯座,不符合国标相关要求。
根据国家质监总局与苏丹签定的《标准计量组织谅解备忘录》、《质检总局关于对出口苏丹工业产品实施装运前检验的函》和《质检总局关于严厉打击向非洲等地出口假冒伪劣商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保证出口苏丹工业产品质量,杜绝假冒伪劣产品流出国门,我国相关部门需对出口产品进行严格把关,对输非工业品实施批批检验。
有鉴于此,对该批不合格情况,增城检验检疫部门一方面要求企业更换符合标准的相关配件后再准予装运,另一方面,及时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摩托车配件进行封存,择日进行销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