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禁摩”下的理性维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www.mopei8.com  2015-03-30  摩托车配件
核心提示:正当各地禁摩工作进行得“如火如荼”之时,理性的维权行为,也如星星之火,推动社会公众重新审视摩托在城市交通中的地位与作用。
证件齐全,却被交警以车辆有被盗抢嫌疑为由,扣留机动车及扣3分驾驶分,车主起诉番禺交警大队的行政诉讼,于3月19日一审判决。车主陈先生胜诉。
 
法院一审判决,确认被告番禺大队于2014年12月16日至2014年12月29日期间扣留原告的二轮摩托车行为违法。但陈先生主张的其他诉求,如赔偿经济损失1700元,都被法院驳回,理由是陈先生并没有提供证据证明交警大队扣留摩托车对其造成的直接损失。
 
“又是一个摩友维权胜利的旅程碑。”中山摩友哮天犬(网名)表示。“争取与否在于个人,放纵等于默许,等于纵容。”福州摩友突击线(网名)表示。
 
陈先生表示,这次官司能打赢,首先要感谢各地车主,道怡律师事务所的支持。其实这件官司,不管谁胜诉,都是法律的胜利。这件案例说明,很多行政部门在实际管理中,仍有不少的霸王条款。希望有关部门能迅速纠正,不要让类似的案件再发生,知法犯法不是执法者的权利。
 
正当各地禁摩工作进行得“如火如荼”之时,理性的维权行为,也如星星之火,推动社会公众重新审视摩托在城市交通中的地位与作用。
 
2014年,深圳车主柯南到车管所为新车上牌遭拒。车管所给出的书面回复为,深圳市实行“禁摩限电”(禁行摩托车限行电动车),却没有附上详细依据。随后,柯南将深圳交警局车管所告上法庭。
 
同年,中山车友哮天犬(网名)起诉中山坦洲交警非法扣车。经过5个月,三次调解后,中山交警最终出具外地摩托车证照齐全不得扣车的通告,并且赔偿经济损失918元。
来源:南方农村报  作者:樊文泽 
 
关键词: 禁摩 维权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凡注明来源摩配吧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注明出处。非本网作品均来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企业新闻
 
品牌展示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免责条款 | 版权隐私 | 网站留言 | 粤ICP备16059886号

官网微信公众号

官网公众号

摩配吧微信客服

摩托车配件批发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