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广东省摩托车能否载客?决定权下放地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www.mopei8.com  2013-11-20  摩托车配件
核心提示:摩托车载客经营,到底是要禁止,还是不禁止?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草案昨日再度接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对于摩托车载客运营的限制权,被明确下放给地级以上市政府。

一审稿曾规定,禁止使用拖拉机、货运车辆、电动自行车、燃油助力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五类经营旅客运输,但二审稿将这些备受关注的禁止性规定删除。同时,对于摩托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经营旅客运输的限制权,也明确将下放给地级以上市政府。

上月底省人大常委会就草案修改召开论证会时,有与会者谈到,几类车的是否禁止不光要考虑车辆问题,还要考虑到区域实际需要和底层民生,以及严格执法的可行性。尤其是摩托车运营问题受到社会普遍关注,其在城乡接合部屡禁不止,不发达地区更是市场需求很大,实际工作中也有专门批准组织营运的,因此有专家建议尊重社情民生,加以区分规范。

法委和法工委最终研究决定,关于摩托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载客经营问题,应授权给各地级以上市决定。至于其他车型,有的已有上位法规定不宜重复,有的是否属于机动车尚无法定依据,因此不再纳入本条例调整范围。

来源:新快报 
 
关键词: 摩托车载客 摩的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凡注明来源摩配吧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注明出处。非本网作品均来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企业新闻
 
品牌展示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免责条款 | 版权隐私 | 网站留言 | 粤ICP备16059886号

官网微信公众号

官网公众号

摩配吧微信客服

摩托车配件批发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