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年底上海燃气助动车将全部报废 相关部门正制定车辆回收处置政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www.mopei8.com  2013-02-22  摩托车配件
核心提示:“2013年,上海将全面淘汰燃气(LPG)助动车。”从2011年开始,这条消息就已传得沸沸扬扬,上海权威部门领导也曾公开表态,2013年之前市政府将通过有关的公告和公示,对淘汰燃气助动车制定一系列的要求和措施。可如今,许多燃气助动车主却始终未见任何公告和公示,而对于自己曾花大价钱购买的车辆将何去何从也成了悬在每位车主心头的一大“谜局”。

首先询问“12345”:“2013年燃气助动车将要报废,现在有相关文件和公告吗”,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并未接到相关通知,也并不知道燃气助动车何时淘汰。而同样的问题咨询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时,则答复称:“根据规定和市政府相关政策,燃气助动车使用满8年必须报废,不得更新,到2013年底,本市所有燃气助动车都将退出市场。市政府相关部门已在制定报废车辆回收处置政策,请留意相关媒体信息。”

作为燃油助动车的替代产品,最早一批燃气助动车于2002年正式上路。2005年,最后一批燃油助动车置换为燃气车后,上海警方不再对燃气助动车进行注册登记。警方所称的“燃气助动车使用满8年必须报废”,主要依据来源于2002年由上海市经济委员会、上海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共同印发的《关于本市摩托车报废管理的规定》,其中明确规定:助动车使用年限满8年的必须报废。

据此,可以推算出2013年底是上海最后一批燃气助动车的报废年限,因此才有了“2013年底燃气助动车全部报废”的说法。不过据悉,关于“燃气助动车报废后不得更新”源自何处并未有明确说法。根据此前交警部门的规定,燃气助动车被盗,若一年内未找回可凭公安机关出具的凭证重新购买,而从2011年3月起交警部门也停止了燃气助动车失窃更新业务。一位车主向记者抱怨称,虽说燃气助动车是个“历史遗留问题”,但在上海也实打实有几十万的车主,“有的失窃车主2009年才花钱买的新车,应该到2017年才报废。可现在说要在2013年底全部报废,应该早点给大家说明。”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凡注明来源摩配吧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注明出处。非本网作品均来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企业新闻
 
品牌展示
 
摩托车与配件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免责条款 | 版权隐私 | 网站留言 | 粤ICP备16059886号

官网微信公众号

官网公众号

摩配吧微信客服

摩托车配件批发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