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02年起,外埠及新城区摩托车严禁进入武汉中心城区,但仅限武昌等7个中心城区。新规实行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及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也将禁行摩托车。
另据了解,武汉中心城区符合通行的摩托车不到8000辆。按道交法以及武汉电动车管理有关条例,所有摩托车和超标电动车均将于2014年禁行中心城区。武汉市中心城区是指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洪山区、青山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及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新城区是指东西湖区、黄陂区、蔡甸区、江夏区、新洲区及汉南区。
据市公安交管部门介绍,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外埠摩托车驶入中心城区的,交警按照“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可罚款100元,记3分;驾驶无号牌的外埠摩托车驶入中心城区的,交警除扣留车辆外,还将对无号牌的行为处200元罚款,对驶入中心城区的行为,处100元罚款,记3分;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外埠摩托车驶入中心城区的,交警可对无证的行为处1000元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对驶入中心城区的行为,处100元罚款,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