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资讯 » 正文

长沙摩托车提前报废补偿21日截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www.mopei8.com  2011-08-20  摩托车配件
核心提示:对长沙市扩大“禁摩”区域内,且为长沙县和望城区(原望城县)号牌的摩托车,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提前报废,按《长沙市扩大“禁摩”区域摩托车提前报废及补偿办法》予以补偿。补偿截止日期为8月21日

为规范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秩序,长沙市扩大市区部分区域道路禁止摩托车通行的规定,将于8月22日(下周一)零时起正式实施。

在实施前,交警部门已经在相关路段路口设置和完善了交通标志,请摩托车驾驶人严格遵守“禁摩”规定,合理选择出行路线。交警部门提醒,自“禁摩”实施起,将采取以交警为主,其他警种支援的方式,在禁摩区域全面开展整治行动。对违反“禁摩”规定的,将严格依照《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即摩托车驾驶人违反禁止通行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驾驶人处以一百元罚款,并暂时扣留车辆至指定场所。摩托车驾驶人接受处罚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退还车辆。

对长沙市扩大“禁摩”区域内,且为长沙县和望城区(原望城县)号牌的摩托车,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提前报废,按《长沙市扩大“禁摩”区域摩托车提前报废及补偿办法》予以补偿。补偿截止日期为8月21日,每天8:00-12:00,14:00-17:00(星期六、日照常办公)可以在以下两个联合工作点办理:长沙县邦田京珠高速水渡河施救站、长沙金盾机动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岳麓区施救站。交警部门请符合提前报废补偿的车主,抓紧时间办理。
 

来源:红网  作者:任文婧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凡注明来源摩配吧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注明出处。非本网作品均来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企业新闻
 
品牌展示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免责条款 | 版权隐私 | 网站留言 | 粤ICP备16059886号

官网微信公众号

官网公众号

摩配吧微信客服

摩托车配件批发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