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分:撤销企业及产品
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
1. 下列产品不符合《公告》管理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生产销售。
1.江苏跃进摩托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目录》序号:36)
跃进牌YJ200ZH-A型正三轮摩托车
2.重庆双庆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目录》序号:84)
山城牌SC200ZH-3A型正三轮摩托车
3.山东时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目录》序号:103)
时风牌SF200ZH-3型正三轮摩托车
时风牌SF200ZH-4型正三轮摩托车
4.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目录》序号:109)
嘉陵牌JH200ZH-3型正三轮摩托车
5.重庆润通动力制造有限公司(《目录》序号:115)
宗隆牌ZL200ZH-4型正三轮摩托车
润通牌RT200ZH-4型正三轮摩托车
6.德州富路车业有限公司(《目录》序号:116)
富路牌FL150ZK-2A型正三轮摩托车
2.下列产品属企业自行撤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生产,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生产、销售。
金浪科技有限公司 (《目录》序号:57)
益通牌YT125-3A型两轮摩托车
益通牌YT125A型两轮摩托车
说明:除特殊说明外,已核准更改产品技术参数、注册商标、企业名称、注册及生产地址的企业,允许其所生产的相应产品在核准更改后6个月内按照原《公告》内技术参数生产、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