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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265 2012-02-01 09:46

收购无发票摩托车构成犯罪吗?

已解决 悬赏分:0 - 解决时间 2012-02-01 09:53

郑州张女士来电咨询:我表弟从老家农村来到郑州打工,后来做起了收废品,去年9月3日一个年轻人推着一辆摩托车对我表弟说,这是他朋友的摩托车,现在朋友家出事了急需钱用,要卖掉摩托车。该摩托车价值大概在1500元,但这个年轻人只要500元。我表弟向他要发票,他说发票丢了,我表弟觉得价钱便宜,便把摩托车买下了,第二天以900元的价格卖了出去。9月5日,我表弟被公安机关带走了,说那辆摩托车是被人偷走的,我表弟的妻子赶紧找到买摩托车的人,将摩托车推到了公安机关。请问,我表弟的行为构成犯罪吗?家属已将车退回去了,我表弟还构成犯罪吗?

  支持(0)  |   反对(0) 2012-02-01 09:52

河南新动力律师事务所朱广晓解答:你表弟的行为已经构成掩饰、隐瞒非法所得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一条规定,明知是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实施买卖、介绍买卖、典当、拍卖、抵押或者用其抵债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该解释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实施本解释第一条、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行为,涉及的机动车没有合法有效的来历凭证的,应当认定行为人主观上属于上述条款所称明知。

你表弟作为一个正常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该车来路不明,为贪图便宜予以购买,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已构成掩饰、隐瞒非法所得罪。至于你弟媳妇将车退还给失主,属于积极退赃,法院在量刑时会考虑这一情节对你表弟适当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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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声谢谢,感谢回答者的无私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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