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霞浦县溪南工商所成功调解一起摩托车消费纠纷,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去年9月,霞浦沙江镇村民黄先生,在当地的一家摩托车行,花7000元购买了一辆三轮摩托车,商家承诺保修期为6个月。但购买使用后,摩托车的齿轮经常出现故障,至今已先后维修了4次,仍无法从根本上排除故障。黄先生要求车行按“三包”规定给予更换齿轮,但商家只答应继续提供维修,黄先生只好向工商部门投诉求助。
接诉后,溪南工商所立即约谈了商家和消费者,调查核实情况、了解事由经过,并耐心宣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摩托车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使经营者对摩托车“三包”规定有了新认识。工商人员指出,齿轮是关系摩托车安全的重要配件,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配件,凭有效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配件或退货。经调解,商家认识到自身责任,为黄先生的摩托车更换了同型号的新齿轮。